2005年3月10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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购买辣椒酱要当心
省工商局发布2号消费警示
见习记者 高云 通讯员 沈雁

  本报讯 昨日,省工商局发布今年第2号消费警示,提醒广大消费者不要选购并食用广东亨氏美味源(广州)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“美味源”牌金唛桂林辣椒酱、辣椒油,长沙坛坛香调料食品有限公司(标称)生产的“坛坛乡”牌风味辣椒萝卜、海宁市盐官方便蔬菜食品厂(标称)生产的“山峰”牌油炒萝卜、慈溪市红圩菜厂生产(标称)生产的“周太”牌农家辣萝卜,以及其他监管部门发布的相关问题食品;如有选购,请立即停用。